考研英语长难句摘抄-考研英语长难句摘抄

佚名 2026-06-26 07:31:15 浏览量

我翻出我大学时期在图书馆借来的那本笔记,那时候认定那是用来应付考试的,目前看才发现,那些长难句才是真正归于我的“武器库”。考研英语的长难句,跟中文里那些咬文嚼字的成语大不相同。它们更像是一篇微缩的叙事小说,把主语、谓语、宾语、定语统统堆在一起,中间夹杂着复杂的从句,读起来像是一场没剧本的即兴演讲。 起初得说说那个最让我头疼的“名词过度堆叠”现象。有些句子看着像一堵墙,出于里面塞了好几个名词短语,结局害得句子突然就停了,后面接个逗号, Grammatically 也没错,但语义上也断了。
比如那个经典的"The government announced that it would take a certain number of measures, including to invest capital o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..."(政府宣布将采取一定的措施,包含投资研发资金……),这里的 "The government" 和 "notices", "to invest" 和 "capital" 单独拎出来,中间别看没标点,但感觉像是两个独立的句子被强行糊在一块儿。
这种结构在历年真题里出现率极高,做题的时候,我习惯先把 "that" 从句切开,把 "including" 引导的短语拆出来,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往外看,直到露出后面真正的主语和动词。 再就说说那些层层嵌套的定语从句,简直就是给逻辑学家预备的迷宫。
有时候,几个定语从句挤在同一个主语附近,看着像一团乱麻,实际上仔细一拆解,每个从句都在限定着不同的东西。比方说 "The proposal, which has been controversial among experts, is now being revised by a committee..."(这个提议……目前是委员会在修订……),这里 "which" 引导的从句修饰的是 "proposal",紧接着的 "is now being revised" 又是主句的谓语。
这种时候,我一般会把 "which" 从句先放一边,划掉不需求的修饰成分,再回过头去抓那个真正的主谓宾。 还有啊,动词时态和多重谓语的难题。
有时候一个句子里出现了三个以上的动词,并且时态都不一样,读起来让人头大。
比如 "When the project was launched, the company reduced its staff by half, and as a result, the profits increased by forty percent."(当项目启动时,公司裁员了一半,结局利润增添了百分之四十。)这句话有三个谓语动词:"was launched", "reduced", "increased",但主语只有一个 "the company"。处理这类句子的秘诀,就是找那个 "when" 从句要么 "as a result" 引导的分句,把它当成一个独立的场景,把其他的动作都看作是这个场景引发的后果。 为了说明这一点,我想举两个具体的例子。
起初是一个关于环保措施的句子:"In order to combat global warming, scientists call for immediate action, which includes reducing carbon emissions and reforestation."(为了对抗全球变暖,科学家们呼吁立即行动,这其中包含削减碳排放和植树造林……)这个句子挺长的,出于它用了 "in order to" 目标状语,"which includes" 非限制性定语从句,还有 "and" 并列的两个不定式短语。
要是硬要把它翻译成中文,可能会认定累赘,但在英文里,这种结构本身就是为了紧凑而存有的。 还有一个例子是关于工夫状语从句的:"The delay was caused by the decision to install new software, which had been previously approved by the board."(延误是由安装新软件的拍板造成的,这个拍板此前已拿到董事会的批准。)这里有两个定语从句,一个修饰 "decision",另一个修饰 "software"。
注意看 "had been previously approved",这里的搞定时态暗示了这个批准的动作形成在拍板做出之前。
这种细节,有时候就像是在做阅读理解选择题,你要找出哪位先,哪位后,哪位在哪位之前。 考试的时候,这种句子往往被包装成主旨句要么中心句,用来统领一大段文字。
比如:"The study indicates that regular physical exercise is not only beneficial for the physical health but also improves mental well-being, as evidenced by the lower rates of anxiety in participants who follow the regimen."(这项研究表明,规律性的体育锻炼不仅对身体健康有益,还能改善心理健康,出于有数据显示,遵循该盘算的人焦虑率较低……)这段话里包含了三个分句,中间用了 "but also" 连接,后面又用 "as evidenced by" 引出一个例子。
这种句子要是不懂拆解,挺好办把它当成一个整体,理解不了它的内部逻辑。 实际上做这类题,不必死磕。能够先找主干,就是主谓宾,那是句子的骨架。
然后再找修饰语,定语、状语、补语,这些是给骨架长肉肉的。
要是还认定难,就试着把长句拆成短句,把复杂的从句删掉,看看剩下的局部是否还能讲通。
有时候,那些看似绕弯子的逻辑,实际上是作者为了强调某个重点而特意留下的痕迹。 自然,这也是我最大的痛点。大量时候,这些句子别看语法没错,但读起来确实挺拗口,感觉像是在嚼嚼单词。
我想,或许是出于我们习惯了中文里那种流畅的语调,而英文的长难句天生就是那种“卡顿”的风格。它们像是在展示一种思想的复杂性,而不是一件衣服的设计美感。 不过,把这些训练好了,在考场上遇到这种句子就不慌了。你知道该从哪儿下手,不管句子里堆了多少名词,不管有多少层从句,你都能找到那个突破口。
比如在刚刚的那个例子里,先删掉 "as evidenced by..." 这一长串修饰,把句子简化成 "Scientists call for action that includes...",意思都还在,但读起来清楚多了。
这种本事的提升,最终会体目前你的作文和翻译里,让你的语言运用更加精准、有力。 最终,我想说,看懂这些长难句,不是为了在考试中占便宜,而是为了让自己在面对陌生语言时,拥有一种从容不迫的底气。当你在日后读英文文献、看美剧要么进行学术写作时,拥有这种本事,你就不会认定那些晦涩的句子是阻碍,而是一扇通往更广阔语言世界的窗口。
毕竟,语言的魅力,往往就藏在那些弯弯绕绕的句子背后。
相关标签: